为进一步抢抓优秀生源,提高学院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建立更加完善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强化导师与学位授权学科负责人在吸引优秀生源和博士招生选拔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加强对考生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的考核,根据《兰州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校研〔2020〕79号)和《兰州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文件精神及我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报考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物理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的普通招考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条件
符合《兰州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中,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需完成硕士阶段所在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最低课程学分要求且成绩优秀,有特殊情况的考生,需向学院提交课程学习情况说明。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1)硕博连读考生:2023年11月20日9:00-12月15日17:30
(2)普通招考考生:2023年12月1日9:00-12月31日17:30
2.报名网址:https://yjszs.lzu.edu.cn/lzubsbm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网上报名系统要求进行报名,详细情况和有关要求按《兰州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兰州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的要求执行。
温馨提示:
★学院博士生导师数量持续增长,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有限,可能存在已列入招生专业目录的导师没有名额的情况,因此建议考生在报名前先联系报考导师。
★学院只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且除专项计划外,2024年不再招收在职定向培养博士生。
★专业学位硕士、跨学科门类的学术学位硕士申请硕博连读,须提出申请并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 申请材料提交
不收取纸质版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在学院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均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每类材料需按顺序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后上传。
1.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文件内后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
获相应学历后姓名或身份证号发生变更的考生,须同时上传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变更证明或《户口簿》对应变更页的扫描件。
2.考生学历(学籍)证明材料
(1)已获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或硕博连读考生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
(2)在学硕士研究生考生上传研究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基本申请材料
(1)《兰州大学2024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列表》(附件1);
(2)《专家推荐书》(附件2)两份,一份由考生的报考导师出具,另一份由考生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独立填写,签名必须手写,其他内容手写、打印均可;
(3)《兰州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仅限硕博连读考生上传;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含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GRE成绩单或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等);
(5)加盖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已修硕士课程成绩单);
(6)科研成果证明或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专利等科研成果,以及其他各类科研获奖证书等材料(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交),其中申请免笔试的成果请在成果首页空白处标记“申请免笔试”字样;
(7)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需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或中英文摘要,在学硕士生(指硕博连读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不提交。
4.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表(报考相关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交由考生所在省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审核签字盖章后的《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5.学院要求上传的其他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有教务部门盖章)扫描件。
(2)一份1000-4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附件4)。
(3)本人亲笔签名的《免笔试申请表》(附件5)纸质版扫描件,仅限申请免笔试的普通招考考生上传。
(4)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6)纸质版扫描件,未提交承诺书的考生材料将不予审核。
★报考专项计划的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还须上传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须注明是否同意在职培养)扫描件。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上传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若为公务员,须上传公务员身份证明扫描件)。
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相关电子版材料用于考生准考资格审核和申请材料评价等,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不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以上各类材料不全者,该次报名无效。逾期未在网上提交报名材料者,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不再接收考生任何修改、补交材料的申请。
(四)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根据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收费标准,报考普通招考方式的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300元,硕博连读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00元。报名考试费均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进行缴纳。
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考生报名前请自审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所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再退还。如确因报考院系、考试方式等信息填写错误需要再次报名的,考生须取消报名后再次报名缴费且生成新的报名号,历史报名信息将自动作废且已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再退还。
(五)考生申请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对照申请条件对各类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统一报研究生院备案。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及时在学院官网公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六)报名现场确认
1.确认对象: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准考考生。
2.确认时间:
(1)硕博连读考生:2024年1月上旬。
(2)普通招考考生:2024年3月上旬。
3.确认地点: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办公室(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格致楼2018室)。
三、考核与录取
2024年学院博士招生将按考试方式分批次组织考核录取,2024年1月中下旬完成硕博连读考生(本校全日制在学硕士研究生)考核拟录取工作;2024年3月底完成普通招考考生考核录取和硕博连读考生补录工作。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个人报名系统中的审核状态及学院官网通知。
(一)申请材料考核(满分100分,占30%)
学院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按同一学科或相近学科方向或相近研究方向分组,成立申请材料考核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由博士生导师或副高级以上专家组成),根据考生线上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科研计划书进行考核并给出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二)笔试考核(满分100分,占20%)
笔试考核主要分为专业基础知识与专业英语两方面,由学院统一安排和进行。笔试科目详见《兰州大学2024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核考生掌握学科基础知识的深度与广度。不指定参考书,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10%。
2.专业英语:主要考核与学科相关的专业英语翻译与科技论文写作能力,形式为英译汉、汉译英两种方式。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10%。
以下考生可申请免笔试考核(如果获批则以满分记):
(1)硕博连读考生;
(2)考生近三年发表过SCI文章或获得过发明型专利(不包含实用新型)的授权,其中论文需考生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考生为第二作者;专利考生需排名前三,且提供专利授权证书的扫描件。
注:①参加大型国际合作组(如BESIII国际合作组、LHCb国际合作组等),以第一作者撰写的合作组内部工作报告(Memo/Note,并附有合作组发言人签字盖章证明), 等同于1篇SCI论文。②有其他重要成果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满足以上(2)中免笔试条件的普通招考考生,请填写《免笔试申请表》(附件5)并在报名系统上传,其提交的免笔试成果将在公布普通招考考生博士考核具体安排时一同在学院官网公示,请考生务必确保提供的各项成果真实有效。
3.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参加学院组织的政治科目考试以及本学科组织的两门加试专业课考试(具体见《兰州大学2024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均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时间为1.5小时/门,满分100分。政治科目、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有一门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面试考核(满分100分,占50%)
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与综合素质等。所有报考考生均需参加这一环节的考核。面试考核小组与申请材料考核小组相同。主要要求如下:
1.面试时间:30分钟。
2.面试内容:采用PPT报告形式,每位考生的介绍控制在10-15分钟。内容包括: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含毕业学校、专业、发表论文等),已开展科研工作与取得的成果(含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途径、主要进展及本人的主要贡献等),博士期间的研究工作设想(结合提交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面试评委提问环节15-20分钟。
最终成绩=申请材料成绩×30%+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10%+专业英语笔试成绩×10%+面试成绩×50%。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党委组织参加考核的考生如实填写《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并对考生填写的考试作弊等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安排专人(包括党政干部、考核小组专家、导师等)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通过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考核成绩不记入面试成绩。
(五)录取
在学校下达给学院当年的博士生招生指标内,分专业、分批次确定拟录取人数。根据导师本年度博士招生名额指标,坚持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及择优录取的原则,分批次按照报考每位导师的学生最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导师在多个专业招生时,有权自主确定其名额指标在各专业如何分配,其名下的考生将分专业进行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学院官网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学校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
1.第一批次拟录取名单确定
主要面向报考非专项计划的硕博连读考生,2024年1月中下旬完成,该批次拟录取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学院2023年博士招生总人数(不含专项)的80%。
2.第二批次拟录取名单确定
主要面向普通招考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的补录,2024年3月底完成,将使用剩余博士招生指标(含科研博士指标)。同时,学院根据各专项计划指标情况和考生实际报考情况,确定各类专项计划的拟录取名单。
各项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申请材料考核及业务考核(含笔试、面试等各环节)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申请材料弄虚作假;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
重要说明:
★因学院招生计划有限,招考方式多样,考生在报考前应和报考导师取得联系,以确定报考导师是否有招生计划。2024年我院博士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后,由学院根据当年度招生指标情况,统筹安排各类招考方式的最终招生计划数。
★每名博士生导师2024年可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名额数,依据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办法核算。我院博士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后,若导师有新增指标,结合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导师意见,可按以上录取规则进行顺延录取。
★考生正式录取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入学报到,否则由本人承担因个人不诚信造成的一切后果。
(六)体检
体检于新生入学报到时统一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四、招生纪律
参加笔试命题的教师和接触试题的工作人员均须严格执行试题的保密规定,在开考前不得向任何其他人员泄露笔试考卷的试题内容。
整个考核过程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过程实行领导和监督,并主动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和研究生院的监督。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规定,本学科任何人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及考研辅导活动(包括社会上的考研辅导活动)。严格执行回避政策,凡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当年报考学院博士研究生,整个招生过程均要回避,不能参加。
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将由学校有关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或处分,直至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五、学籍和学位管理
1.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在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前,原则上不能申请硕士学位,如确需申请的,必须征得博士拟录取导师的同意,否则不予受理其硕士学位申请。
2.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博连读拟录取资格后,如不申请硕士学位,将于2024年春季学期转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按照兰州大学博士研究生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培养管理,2024年9月正式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
3.未申请硕士学位的硕博连读拟录取考生,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后只能申请博士学位,或者因无法完成博士学业和成果要求而申请硕士学位。不受理既申请硕士学位又申请博士学位。
4.未申请硕士学位的硕博连读拟录取考生,在博士培养阶段,经学院认定不适合继续攻博或本人提出放弃继续攻博,并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在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3年内可提出申请转为硕士研究生学籍并申请硕士学位,但须达到入学硕士研究生当年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否则按博士肄业处理。
5.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博士学位需满足《兰州大学物理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2021版)中的相关要求。
六、联系方法
联系部门: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办公室
联 系 人:杜老师
学院网址:https://phy.lzu.edu.cn/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格致楼2018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电话:0931-8912753
七、其他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将按照兰州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要求执行。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属于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15日